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有效凭证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提取人应是所购建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
2、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凭有效证明材料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确定;
3、因退休销户提取的,不受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