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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
7月17日合肥土地再度公开拍卖 |
| 地点: |
九狮桥街45号兴态大厦2楼 |
| 时间: |
2008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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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公告[2008]12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市场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详《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登记
竞买人须于2008年6月17日至7月15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15日上午11:30(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可以实际到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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