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 合房网声音 >> 租房擅自“住改商” 房东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 正文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0551-4662066 4671388
 
租房擅自“住改商” 房东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http://www.hfhouse.com 时间:2008-2-14 8:56:40 浏览人数: 我来说两句( )条
   租房后,擅自把住宅变成酒店,房东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市房产管理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出租人应当依法、依租赁合同加强出租房屋使用情况的监督,发现承租人有擅自将住宅改变为餐饮、酒店、生产、办公、库房等经营性用房使用或者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等 
违法违约行为的,出租人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该意见目前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并登记备案。 

    《意见》要求,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正确使用专有部分,不得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相关业主同意,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影响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房屋租赁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凡经有关机构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不得出租。
责任编辑:徽姑娘
新闻来源:新华网
进入楼市论坛”、“业主论坛”、“家装日记
更多新闻尽在房产资讯,楼盘资料尽在新房信息,买房租房尽在二手楼市 我来说两句()条 【打印】 【关闭】
[我有话要说]
您的称呼: 匿名发表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相关新闻
论坛精华帖
  图片新闻
合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房网及同步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房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房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合房网联系。
公司简介 广告服务 诚聘英才 联系方法 精彩历程 站点导航 版权声明 怀念旧版】 
合肥网警
© 2000-2007 合肥同步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05017604号 
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皖B2-20060019   网站客服电话:0551-4671388 4662066  Email:ahhfhouse@tom.com
责任 品牌 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