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程雪红报道)正是轻信了房屋黑中介,消费者郭女士白白搭进去2500元钱。
今年6月初,郭女士通过一则广告,认识了乌鲁木齐某商贸有限公司房产部的一名业务员。在这名业务员的介绍下,郭女士看中友好路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郭女士说:“在交纳定金之前,我就要求看营业执照,可是对方说执照拿去审了。随后,我又要求看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可是对方说只有交了全款后才给看。”
“这套房子有很多人看过了,你现在不订别人就订了”……经过业务员和经理一阵忽悠,郭女士动心了,交了2500元定金,并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购房定金协议。
当天晚上,郭女士就将这事告诉了朋友。朋友提醒她,最好先到房产交易部门了解一下该中介公司的备案情况。
第二天,郭女士来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查看中介公司备案情况,发现该公司根本没有备案,双方所签的协议上也没有产权证号和土地证号。她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定金,中介公司却拒绝退还。
中介公司失踪了
7月11日,郭女士将对方投诉到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合同处。接到投诉后,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合同处对此事展开了调查。“按照郭女士提供的地址,我们去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已人去楼空。”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王静介绍说:“投诉人提供了原房产部经理林小珍的电话。我们在人民路的某置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找到了‘林小珍’,她是目前任职公司名片上的‘林筱真’经理,其身份证上真名是林晓珍。”
现场调查中,林晓珍称,乌鲁木齐某商贸有限公司房产部是她与李志明共同负责的,而李志明与乌鲁木齐某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松平是朋友,王松平同意他们以乌鲁木齐某商贸有限公司房产部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房产部每月只需向公司交300元管理费。林晓珍表示,李志明已经离开乌鲁木齐某商贸有限公司房产部,目前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关于郭女士退定金的事,应该找乌鲁木齐某商贸有限公司解决。
王静说:“我们查询两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后,发现两家公司都没有年审。”乌鲁木齐某商贸有限公司已经搬走,打电话也无法联系上,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比较困难。
勿信口头承诺
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王静提醒:选购“二手房”时应首先了解中介机构是否有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明、房屋出售手续是否完备;与中介机构签署委托合同时,要仔细了解合同内容是否公平、公正,是否列明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应收取的费用及需向相关部门交纳的费用,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委托方是否在合同上盖有房屋中介机构的印章;在购买房屋前,还应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查看中介机构备案情况,了解确定该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
不要轻信房产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和宣传,凡是双方约定的内容都要留下文字依据,防止口头承诺欠缺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