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 专题信息 >> 购买二手房需小心 “他人代理”隐藏跳价陷阱 >> 正文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0551-4662066 4671388
 
购买二手房需小心 “他人代理”隐藏跳价陷阱
http://www.hfhouse.com 时间:2007-11-20 9:43:25 浏览人数: 我来说两句()条
    近期楼市行情火爆,价格上调幅度颇大,也因此引发了不少卖家“跳价”毁约。购房者应提防二手房买卖中出现的“他人代理”陷阱,以免吃亏上当。 

  王女士最近因轻信了卖家所谓的他人代理而叫苦不迭。今年6月份,她通过中介看中一套房子,面积为102平方米,总价150万元。考虑到地段、价格都比较合适,她打定主 
意购买。签合同时,房产证上载明的户主李先生并未现身,出场的是一位自称是李先生弟媳的张女士。张女士称李先生现出差在外,委托自己全权代理,因为她持有该套房子的产证,当初看房时她也在场,因此王女士没多想,就把定金交付给她,并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此后张女士又按约把第一期30万元房款打进张女士的账户。 

  此后一段时间内房价持续上涨,已增值近20万元,王女士十分开心。8月22日,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应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事宜。此时王女士突然接到李先生电话,表示不认可此前张女士谈妥的价格,王女士表示有合同在,已经白纸黑字写明,并且第一期房款已经支付。李先生表示自己并未授权委托给弟媳,张女士没有权利私卖房子。即使卖房,自己的心理价位是170万元。 

  眼看着对方“狮子大开口”,一提价就是20万元,王女士十分气愤,是加钱满足对方的要求,还是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王女士陷入两难。即使要维权,由于王女士轻信了张某的说辞,未坚持房主李先生到场,而是与张某签订的合同,并缴纳了定金和第一期房款。现在李某不承认张某的代理权,王女士在这场交易里相当被动。 

  上海市乔柏律师事务所邢乐锋律师提醒,房子作为大宗商品,消费者在买卖中不能轻信他人代理,以免身陷纠纷。代理人必须持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购房者可依据公证号现场致电公证处查证。即使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夫妻关系,也不可掉以轻心,仍要进行资料审查,并出示委托授权书。
责任编辑:荆棘鸟
新闻来源:房地产时报
进入楼市论坛”、“业主论坛”、“家装日记
更多新闻尽在房产资讯,楼盘资料尽在新房信息,买房租房尽在二手楼市 我来说两句()条 【打印】 【关闭】
[我有话要说]
您的称呼: 匿名发表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相关新闻
论坛精华帖
  图片新闻
合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房网及同步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房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房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合房网联系。
公司简介 广告服务 诚聘英才 联系方法 精彩历程 站点导航 版权声明 怀念旧版】 
合肥网警
© 2000-2007 合肥同步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05017604号 
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皖B2-20060019   网站客服电话:0551-4671388 4662066  Email:ahhfhouse@tom.com
责任 品牌 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