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资金托管业务出台以后,有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询问有关事宜。有位赵先生看了本刊的报道,亲自来到编辑部。他说正在考虑投资购房,并讲述了上一次购房经历。
2004年9月份,赵先生从《二手房专刊》上看到了阜阳北路附近的一套90平方米两室一厅的房源,他对这套房子很感兴趣。于是,他就来到房子所在小区寻访卖主,并通过物业公司问到了卖主家的电话,他就通过电话与卖主取得联系,约好看房时间。在看了房子后,他感到非常满意,便决定将该房买下。因为赵先生可以一次性付款,他提出买卖双方直接成交。卖主也愿意将房子卖给赵先生,并同意双方直接成交。双方谈好价格后,准备签订买卖合同。卖主要求赵先生在合同签订后首付5万元房款,其余房款待房屋产权过户时一次付清。到此,赵先生担心首付款交过以后,卖主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卖主也担心房产过户以后,赵先生会不会拖欠剩余房款。于是,双方商定找一个中间担保人,但各方指定的担保人对方都不放心。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还是决定找一家中介公司。最后,买卖双方各出1%的中介费通过中介公司成交。
像赵先生这样能够一次性付款而买卖双方又愿意直接成交的二手房交易,现在就不用为没有担保机构发愁了。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已于去年年底试点推出了“二手房资金托管”举措(本刊于2004年12月23日率先进行了报道)。
资金托管业务推出以后,二手房市场有何反响?为此,记者走访了部分房产公司、买卖客户、普通市民以及业务承办机构。在合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记者访问了部分正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客户,当问到是否知道二手房资金托管业务时,一部分人说听讲过,但不知道具体办理程序;一些人的回答却是“不知道”。记者从其他市民中了解的情况也大致相似。市房产局租赁管理处周处长认为:“此项业务尚在试点阶段,需要进一步宣传,让广大消费者认识这项业务的意义,了解办理资金托管的具体程序。”他还用“自愿、方便、快捷、无风险”概括地说明了二手房资金托管的原则和意义。
记者日前从合肥市商业银行阜南路支行了解到,近期有不少二手房买卖客户前来办理了资金托管业务。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一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进账,咨询此项业务的人更多。”
在资金托管问题上,一些中介公司表示,如果客户主动提出要把房款存到托管账户,将尊重客户的意见。“顾客要不要将房款存入专款账户,这就要看房产公司的诚信度。”一家房产公司经理这样说。名人房产谢总认为:“资金托管是件好事,它有利于促进二手房市场规范发展。这与中介公司的服务业务并不矛盾,房屋买卖是个复杂的过程,中介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信息、贷款、产权过户等服务。作为中介公司,必须规范操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以赢得顾客的信任。” |